需要注意的是,长时间拖延处理交通事故对于各方当事人都是极为不利的,而这其中或许会令保险公司感到欣慰不已,因为还未解决之前便意味着他们没有任何赔偿责任与义务。因此,假若您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导致人身财产权受到损害,若经与对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此时应当毫不犹豫地采取法律手段,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