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选择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而对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必需了解和遵守的事项则需签订一份明确规范的离婚协议。
这份协议必须载明夫妻双方都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以及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共同债务等方面事宜的明确规划与处置方案;
申请通过后,只要度过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即可顺利领取到离婚证书。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对准备提交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所出具的各项证件、证明材料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并会同时进行必要的询问以了解具体情况。
若经核实确认夫妇确实是自愿离婚且已经就子女扶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几项重要议题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部门将会即刻为其完成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然而,如夫妻双方在离婚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尽管有离婚的意愿,但是在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环节依然存在分歧或者争议时,任何一方可单独或联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审理,若法院认为起诉符合规定与要求,将予以批准立案,否则将退还申请人所有文件及资料,并且告知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在进行离婚协议书撰写时,需涵盖协议核心要点,并详细阐述有关条款及相关细节。
一般而言,一份完备的离婚协议应当囊括以下常规条款及内容:
首先,明确双方是否系自愿选择离婚;
其次,着重强调关于子女抚养权利的特定安排;
再者,针对夫妻双方曾经发生过的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应当明确说明如何处置与清理;
最后,对于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如何分割或者处理的问题也应该作明确规划。《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