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是依据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所设立的一项重要刑事法律制度。
这一机制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人身自由来保障司法机构进行有效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的顺利推进,具体而言就是要求被取保候审对象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以此确保其能随时接受司法机关传唤并且及时出庭应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基本上确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当事人以及患有疾病或处于孕期的妇女,如果司法机关评估认为被取保候审不会产生实际威胁社会安全的情况时,就可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对于涉嫌网络诈骗且诈骗金额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同样具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