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有任何条例明文规定,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营业场所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的上网秩序,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