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各分项所得之和每月超过伍仟元,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税处理。
在计算居民个人之综合所得时,我们首先要从该纳税人全年的总收入金额中减去法定必需的支出项目,包括扣除基本费用陆万元及相应的专项扣除额、专项附加扣除额,并且还需考虑到依法明确的其他无关支出。
以上所有扣除额得到的剩余部分,即为该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