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抢夺和窃取国有档案罪”,通常被定义为在违反《档案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出售或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重要档案文件,并且情节严重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若该类犯罪情节恶劣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等严厉处罚。《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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