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尚康健之时,其子女有权承继其财产权益;
然而,继承权利的实现通常自被继承人逝世的那一刻起算。
由此可见,继承权的确立需建立在一个明确无误的死亡事件之上。
也就是说,在父母尚健在之际,子女并无资格继承父母所拥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