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偿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准则应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资财限定继承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仅对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财产中超出法定继承范围的那部分价值承担还款义务,除非取得继承人的知情且自愿进行偿还。
其次,必留份额保留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对那些需要特殊照顾的继承人留有的遗产份额进行适度保留。
最后,债务偿还优先于遗赠执行原则。
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各项债务进行了如实清偿后方能开始实施遗赠。
如果遗产所剩无几无法满足债务的还款需求,那么遗赠将无法进行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