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处罚是什么

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处罚是什么

绑架罪,乃指行为人之所以采取此种手段,其动机无非是为了勒索钱财以及其他不法利益,而使用胁迫、强制等手段来强行控制被害人作为人质。
当行为人将绑架人质这一行为圆满完成时,便视作已经构成犯罪既遂;
在此之后,倘若行为人选择主动放弃进一步的犯罪行为,并且进行释放人质的动作,那无疑是在既遂以后所采取的一系列弥补过失之举。
从事绑架罪行为的犯案者,若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刑事责任
然而,倘若行为人在成功绑架他人之后,选择自动放弃继续进行犯罪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应视为情节较为轻微的范畴,从而得以适用于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