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夫妻在离婚之后,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均拥有合法的探望权。
且须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天然亲情纽带,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破裂而消失无踪。
即便在离婚事件发生以后,子女经由其中任意一方直接抚育成人,他们仍然属于父母双方的孩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