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补偿费用的涵盖范畴主要包括了土地补偿款、安置补贴费及地面附属设施与农作物成长阶段的额外补贴等方面。
关于详细的计算途径,各个地区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定制。
值得注意的是,征占土地的行为会按照已征用土地的原始使用价值进行补偿。
针对征用耕地的补偿,其费用涵盖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费及地表面附属设施与农作物成长阶段的额外补贴等项目。
其中,土地补偿金是指被征用耕地在被征用之前三年内平均年度农业。
产值的6~10倍;
而针对耕地的安置补贴费则按需安置的农业人数计算。
具体而言,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按照已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用前该被征单位平均每位雇员所拥有的耕地来决定的。
对于每一位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来说,其获得的安置补贴费标准将是被征用耕地在被征用之前三年内平均年度农业。
产值的4~6倍。
然而请注意,每公顷被征用耕地所能获得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年度农业。
产值的15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