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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怎么办

1、若征收方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可采取书面形式督促对方尽快缴纳,或提交申请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定。
若裁定结果做出后依旧未得到有效处理,被征用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2、依据相关法规,征收土地的各类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到位;
3、如遇土地征收补偿款长期未能兑现的问题,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为受影响方提供详细解答与帮助。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农村地区的土地征收愈加普遍。
因此,如何合理设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显得尤为关键。
当涉及到各种农村土地占用与转换时,需要重新审视并补偿农户赖以为生的土地。
由于农村土地种类繁多,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适用的补偿标准亦有所差异。
此外,土地征收过程中还须面对铁路、公路、高压电线以及通讯线路、广播电线等设施搬迁事宜,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展开洽谈,估算所需投资金额,将其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并上报审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最新修订: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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