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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怎样分割

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怎样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02 13:45:22 已帮助12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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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怎样分割
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时,我们主要涉及到的是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夫妻某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并非这段婚姻期间所得,那么这些财产便不被纳入分割范围之内。
关于房产证上仅有男方姓名的情形下如何在离婚时分派财产这一问题,首要步骤便是判断该处房产的属性。
倘若该房产系男方婚前购买,并且无其他相关的协议规定其归属情况,那么据此可知,该房屋即视为男方个人的财产,因此在离婚之际,它将不被列入财产分割的范畴。
而若在此前提下并无任何其他附加条款加以规定,并且该房产中的部分资金由结婚后夫妇二人共同努力积累而得,那么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它将被确认为是夫妻之间共有的财产,因而在离婚时应当对此予以合理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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