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公司服务满两年且被正式终止雇佣时,原有的职务应获得两个月薪酬的赔偿。
若此雇佣关系的终止被裁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因劳动者本身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导致终止的情况将不予以赔偿;
然而,如果非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则应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两额外个月个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补偿。
在违法解除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应根据经济补偿金的双倍金额结算,并以此发放四个月其间的全部薪水作为补偿或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