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事件中受害方有权主张其应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权益,此项主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医疗救治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因暂停工作所丧失的工资待遇即误工损失、因失去独立生活能力而需要他人进行照料所概算的护理费用以及因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增加膳食营养以提升免疫力和抵抗力而产生的营养费用等诸多方面。
具体数额的衡量应当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评估与核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