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帮信罪且结算金额高达65万的案件,若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这一严重情节范畴,则涉嫌构成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令,此种情况下,通常需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并且有可能同时被处以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将对该单位进行罚金处罚,此外,也会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施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外加罚金处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同时还触犯了其他更为严厉的惩罚规定,将依据这些法规进行判定。
要确定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个人或法人;
其次,主观上表现出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的故意;
第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上表现为通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使信息网络犯罪得以实现,情节特别严重,其中情节严重具体包括: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的形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以上、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此时再次参与此类活动、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导致了严重后果以及出现其他同等严重的特殊情况。《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