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持有凶器实施的抢劫伤害案,受害者可选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出附加的民事诉讼请求获得赔偿。
另外,在刑事案件终结后,受害者亦有权以独立民事诉讼的形式,向施害者追责并要求支付相应赔偿。
尽管法律尚未明确人身伤害赔偿所涉及的金额规定,但是已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对于此类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应当切实地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同时还需按照因误工而削减的收入部分,以及为治疗与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
详细而言,赔偿总额需要由双方在充分考虑实际损害程度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前提下,综合定夺所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