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年龄超过16岁之未成年人进行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该行为将构成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应当根据具体诈骗数额进行确定,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当给予适当减轻处罚。
具体而言,假设涉及诈骗金额为两万元,但是该未成年人尚未年满16周岁,那么他并无需承担对应的诈骗刑事责任,更不会出现定罪和处罚的情况。
反观诈骗罪来说,此种罪行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所求为动机,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侵吞数额较大的公共财务乃至私人财物的行为。
该罪行侵犯的主要对象是财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所针对的仅仅是国家、集体或个人拥有的财富,而非其他违规利益。
因此,诈骗罪并不涵盖金融机构贷款等范畴。
从客观角度来看,诈骗罪通常表现在运用欺骗手法来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是私人财物,首要条件便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骗行为,其次,其行动要求受害人在遭受欺骗之后形成错误认知,再次,要成立诈骗罪,受害者还需陷入这种误解并做出经济处置决策,最后,当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将受害者的财产侵吞以后,其自身便成为了财产的实际控制者,这无疑对受害者的财产权构成严重伤害。
就刑事责任角度来看,诈骗罪的主体一般是大众,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的年纪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有能力为此类罪行负责。
至于主观层面,诈骗罪所表现出的是明显的直接故意,且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嫌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诈骗金额达到2万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