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从业人员不遵守国家法规,任意发放贷款,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都需要进行立案审查并予以追责:
(一)以违规方式发放贷款,金额达到重大的一百万元以上;
(二)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致使未偿还贷款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严重的二十万元以上。《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