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承受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缓期5年执行之裁决,则意味着无需实际入狱服刑。
法院于判决中判定被告人需承受高达三年的有期徒刑惩罚,看似需深入监狱服刑,然而,法官对被告施以5年的缓刑考验期作为替代,即在这长达五年的期间里,若被告能无任何新增犯罪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之情形发生,那么原定三年的有期徒刑便可免予执行。
反之,若是被告再度触犯任何刑律,且其行为发生在这五年内,那么缓刑将会被立即终止,被告将不得不进入监狱,独自为其所犯下的三年有期徒刑承担相应责任与惩罚。《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