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故意实施将个人财产非法转移至亲属手中的行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此非法转移行动。
若债务人为无偿转让,影响到了债权人行使其合法债权权能时,债权人同样拥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为针对此类不当行为的法律裁决。
当农民在出售其财产时,定价极不合理且对债权人而言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困扰,且其行为已明确告知或应当通知到关于这一情况的债务人的相关人士时,债权人同样有权力向法院申请撤销其对手的行为。
一旦债务人为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被成功撤销,那么从该行为发生的那一刻起,它便无法再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了。《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