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异之际,关于两个子女的归属问题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判法:
首先,对于尚未满二周岁的婴儿,法律规定他们应直接跟随母亲生活。
其次,对于年龄在二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个案处理应以父母双方进行充分、合理的协商为主导原则,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庭将会依据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标准,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乃至以上的儿童,其身体及心智发育已然进入更为成熟的时期,因此,法院会尊重并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以确保他们在新的家庭环境中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与关爱。《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