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非常重要且必须得到认真解决。
相关部门将依据人口数量以及房屋面积这两个主要方面来综合考虑并给出补偿方案。
为了保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能够拥有与原来相似或更好的生活水平,房屋征收决定的制定者们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他们未来的长期生计有所保障。
这里强调的是,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具体要求,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种各样的补偿费用。
包含了土地的补偿费、房屋及室内设施比如装修费、搬迁费用、安置费用以及困难款项和奖励等等。
而对于房屋中的各类家电设备的迁移,以及非住宅性质房屋所产生的营业损失等,也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会按照平方米单价来计算;
而对于房屋征收周转补贴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居住户的人口数以月为单位给予的返还;
至于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用的标准,则是由国家政策来确定。
当涉及到国有出让土地时,我们还需要对土地进行额外的补偿。
但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其补偿通常来说并不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