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合并拘留最长不超过几天

合并拘留最长不超过几天

合并拘留最长不超过几天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01 15:20:01 已帮助212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并拘留最长不超过几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所明确界定,对于涉及两种或更多种违背社会治安管理规范行为的案件,应逐一进行裁决并加以实施;
而若多种处罚决定一并审理与执行,其总计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这意味着,当涉及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的复杂案情时,其最大执行期限总和亦不得超过二十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