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为“跟杆行为”导致车辆遭受损坏时,驾驶员理应负有首要责任。
若物业已树立相关警示标志,但驾驶员却罔顾警示不顾后果地继续实施“跟杆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无疑彰显出驾驶员的主观过失。
由于其已知晓将会发生砸车这类不良后果,却仍然违背警示规定,因此,应当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而关于损害到栏杆的部分,同样也应该由该驾驶员负责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