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遭遇不可抗力情形从而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法按期履行,那么对于那些无法按期履行的部分便可获准豁免履行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依然可以依约履行的部分,仍旧须按照原本协议继续执行。
但如遇不可抗力进一步致使整份合同均无法继续履行,则这份合同将不再受到法律约束。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基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未能履行时,致损方应立即告知对方,以便尽可能降低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同时,在适当的时机内,致损方还需向受损失方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以证实其所述情况真实性。
亦即本文所称“不可抗力”之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能预知、不能规避、以及无法战胜的客观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