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准许驾车者的车主明确表示同意下,驾驶其汽车出现了交通意外事故,那么根据既定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条例”)中关于责任划分与赔偿额度的相关法条,若因被保险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上除驾驶员、车主之外的其他受害人员在人身损害方面以及财产损失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将有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起有关赔偿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