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婚姻生活中女方罹患疾病且男方拒不承担其照料责任时,女方可依据法律程序向法庭申诉,寻求对共同财产进行适当分配的可能途径。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夫妻双方负有相互援助、互相扶助的法定义务,当女方面临疾病困扰而男方拒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之际,女方有权依法要求人民法院介入并协助处理财富分割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