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经济问题而无法及时偿还所拖欠银行的信用卡款项,有两种可行途径解决此问题。
首先,您可尝试与发卡银行进行积极深入的沟通协商,向其阐述当前的困顿处境并且表明并非故意拖欠债务,同时请求延长付款期或者将总债务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解决。
其次,倘若致电方为由于失业、患病等非人为因素进而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则应主动联络信用卡发行机构,详细简述个人最近遭遇的困难及无力按时偿还欠款的实际状况,以展现出您非故意欠债的诚意,并提出申请,希望获得额外的宽限日期及相应的利息优惠待遇。
基于国家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对于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或时间约定模糊的借款协议而言,如若因根据现有法律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仍无法确定具体偿还日期时,则借款人有权选择随时归还借款;
在此基础上,贷款方也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在合理范围内尽快偿还债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