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驾驶员是否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法规基准线。
首先,如若饮酒驾驶尚未触及醉酒驾车标准,但“顶包”之举却被查获,这将判定涉嫌包庇,将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等法律后果。
同时,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同样会受到拘役与罚款处罚。
其次,假使肇事者已达醉酒驾车程度,则势必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主要指代在道路上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严重违法行为,亦或是在路面上驾驶机动车辆以极端方式进行竞速比赛的情形。
在此类情况下,“顶包”之人即涉嫌包庇罪行。
包庇罪通指对已知的犯罪人员提供隐蔽场所或财务资源,协助其逃避追捕或伪造虚假信息包庇其行为的行为。
由此看来,无论违法者是肇事者还是“顶包”者,均将受到刑法的制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