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育相关法律咨询,涉及到子女年龄不足两周岁的问题时,通常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母亲照顾;
而在子女年满两周岁或更长的情况下则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依据“优先考虑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为父母婚姻状况改变而中断,即使离婚以后,孩子无论随父还是随母一方生活,其身份仍然属于父母共同的孩子。
离婚同样不能消除父母双方的抚养权,以及对孩子的教育保护责任。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在两岁以下,优先引导其跟随母亲生活,这既符合道德伦理要求,也能更好地保障幼儿权益。
对于已经满了两周岁的孩子,如果父母之间对于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解决,那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例如父母各自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依照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给出合理判决。
另外,当子女年满八周岁的时候,为了体现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应该充分听取并采纳他们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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