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调自然血缘为基础所建立起的亲子关系是不可割裂的。
虽然从情感角度而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或许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断裂或“脱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层面认可并承认此类关系的解除。
当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父母子女关系问题时,若该儿童已被他人正式、合规地收养,且已经完成必要的收养登记手续,那么根据这份收养协议,他与亲生父母间的血缘链接便会因收养关系的确立而自动终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