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新农合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额外治疗费用并不进行报销处理。
这主要是因为交通事故所涉及的问题属于第三方费用领域,与新农合的服务宗旨及覆盖对象不符。
仅当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或责任人难以明确时,新农合财务部门才可能会依据相关法规、标准以及预定的比例从专项基金中预先为患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能用于补偿参合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此新农合财务部门在决定提前垫付医疗费之后,仍有权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所有医疗借款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