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并不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明确区分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权益,法律通常将婚期前后作为界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分割节点;
对于在取得结婚证书前便已存在的财产,应依据现行法规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且在离婚程序中,这些财产不会纳入财产清算范围;
然而,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所有夫妻共有财产都会被视为共同所有,由夫妻二人共同享用、支配及管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