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方面,我们需要依据医疗机关所开具的明确收款凭证来加以确认。
2.对于误工费这部分,我们将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期及其经济收入情况来判定具体数额。
关于交通费用,则是根
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因病就诊或转院接受治疗时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来进行计算。
参考公式为:
误工费(时间、经济收入)=误工时间:
根据医疗机关出具的标示确定。
若受害人因伤致残,可计算至伤残鉴定评估定性之前的最后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者约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亦或是(30293元÷365日)×误工天数
3.至于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相关收
益,同样也会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予以认定和计量。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残疾赔偿金的获得,也将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来进行合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