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儿媳妇,其与公公婆婆之间并无必然的血亲纽带连接,因此,依照婚姻家庭法律相关条例,儿媳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负有必须赡养公公婆婆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在一般的财产继承情形中,按既定的法律规定,儿媳妇同样无法获得公公婆婆的遗产继承权。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过世丈夫的儿媳妇来说,如果在赡养公公婆婆方面尽到了主要的义务,那么她们将被赋予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资格。
同样地,对于那些失去妻子的儿子们而言,他们在照顾岳父岳母方面,只要做到尽职尽责,也会受到法律保护,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