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宣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经过积极努力表现出了重大立功行为,那么只需等待满两年期限届满后,便可将其原本的死刑判决减刑至25年有期徒刑。
而若在死刑缓期执行过程中,被告人身处态度良好、无任何故意犯罪行为之中,那么待满两年之后,他将有机会获得减为无期徒刑的资格;
反之,若被告在此期间发生了故意犯罪的严重行为,且情节恶劣难以容忍的话,应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核准对其实施死刑。
若被告已实施故意犯罪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死刑尚未执行的情况下,他在死刑缓期执行的所有时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并且需要实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备案相关情况。《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