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实如此,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完全能够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2、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约定,对于具备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可依法准许其进行取保候审:
(1)若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自主决定附加刑;
(2)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若他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产生任何危害社会的风险;
(3)若犯罪嫌疑人生病程度较重、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是家中怀孕妇女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婴幼儿,依此情形也应允许他们取保候审以避免危害社会的风险;
(4)如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予以办理完毕,仍然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处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