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节这一特定节日当天,被国家规定作为法定的公共假日对待。
如若在此期间需要进行加班工作,则并未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薪资,而是要求其向员工支付三倍的额外加班津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中秋假期通常涵盖了连续三日的时间,剩余两天属于周末休息日范畴。
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两个休息日额外安排员工进行加班,而未能做出相应的补休处理时,则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员工两倍的加班费用补偿。《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