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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的钱有转账记录能追回

在受害者遭受了诈骗分子的侵袭之后,若手中掌握了转账记录等相关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自身财产遭受了损失,您完全有权依据我国严格的法律法规去积极索赔,以求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
根据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以及其用以实施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都会被予以彻底追溯或者责令如数退还给受害者。
所有没收的物品及罚款,均须按规定上缴国库,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
通常来说,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该罪行损害的客体是公民及其组织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其次,它的犯罪对象仅仅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公私财物,而非其他非法利益;
再次,诈骗行为人的手段为通过欺骗的手法,以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意图让财物所有者或管理者产生误解,从而“自愿”交付财物;
最后,虚假事实可能是全部的伪造,也可能只是部分的误导。
通过采取欺诈手段来获取他人财物,这正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权利犯罪的核心特征所在,同时,如果诈骗行为所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那么这就构成了诈骗罪的必然要素。
对于该犯罪行为,其主要惩罚力度如下:
对于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案金额较大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倘若情节特别恶劣,涉案金额巨大,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并同时罚没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之情形。
因此,最早的诈骗罪立案的门槛就是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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