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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损坏房屋赔付标准

租客损坏房屋赔付标准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24 18:50:13 已帮助25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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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损坏房屋赔付标准
出租房屋内有任何物品遭受损害,于租赁期间之内,房东与租户宜共同维护该物业及附属物资、设备设施维持在正常适用且安全的状况。
具体而言:
1.针对由自然性质或合理使用所致房屋及附属物资、设备设施出现损耗之处,租户应及时知会房东以便加以修复。
房东接获租户通知之后,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作业。
若至期限仍未着手处理,租户有权自行进行维修,所需费用将由房东承担。
关于因维修事务对租户使用造成的干扰,房东有义务减轻租金负担或适当延长大修周期。
2.鉴于租户保管疏忽或任意使用行为,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资、设备设施产生破损或故障,租户须负起维修责任或承担相应赔偿
倘若出租房屋物品损毁系由火灾等自然灾害引起,此乃意外事件,按公正原则进行赔偿。
主观上判断物品损毁为人为抑或是自然老化,乃出租房屋物品受损之核心所在。
对于涉及到个人的租房纠纷,其主体应以个人为主体。
例如,如以法人身份实施租赁行为,同时又出现了与租房有关的纠纷问题,此种诉求便不应归入私人租房纠纷之列。
通常而言,私人租房纠纷往往通过协商方式得以化解;
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乃至相关法律机构的协助来解决。
纠纷往往源于合同未能详尽规定相关事宜,因此在拟定合同时务必对这些细节问题作出明确说明。
若损毁的物品属易损物,则未作特别指明的情况下,租户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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