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即通过互联网平台,采用多种手法向潜在受害者变量索要财务利益的违法行径。
此种行为的整个过程,包括犯罪活动的实施和环节等关键要素都发生在互联网空间内。
乃是用虚假信息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欺骗群众获得金额数目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严重犯罪类型。
对于实施此类网络诈骗案件的罪犯们,国际社会依据被骗取的金额总额来评估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较大时,将会面临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可能还要承受罚金的罚款机制;
而当被骗取的金额数目极为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出现时,罪犯将须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伴随罚金或财产没收等附加责任。
当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惊人的地步——特大数额,那么罪犯将面临最高可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罚金或财产没收亦是不可或缺的追责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