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婚姻中的一方没有得到另一方许可就擅自将属于夫妇的共同财富赠送给了其他人都是不可行的,然而,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接受礼物的第三者是善意并且以支付金钱作为交换条件而获取这笔财富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应该被支持并保护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相反,对于其他人因为赠送的这笔财富所遭受的损失,应由擅自处置这份共同财富的人员负责赔偿。简单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在期内得到的任何财产都可以归纳为他们的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对这份共同财产都拥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利。倘若其中一方没有获得另一方的批准就擅自把款项赠送给他人的话,那就是擅自行使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因此,这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赠与。
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应该由两位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并达到离婚财产分配协议。若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则最终将由法院来对这些共同财富进行分配。另外,如果过错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不当行为的话,无过错方有权向上诉方请求损害赔偿。为了确认哪些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配偶两人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下列财富,全部归属于这对夫妇的共同所有:(1)双方各自的工资以及奖金;(2)通过生产或是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3)智力成果的专利或版权申报所得到的回报;(4)通过继承或赠送方式获得的财富;(5)其他应该归入共同所有的财富。
在处理夫妻财产时需遵守以下六个原则:1、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2、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的合法权益;3、倾向于同情受害方,保护无罪方;4、在考虑双方拥有的财富数量以及贡献大小之后尽可能实现公平分配;5、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尊严;6、尊重双方的意愿。若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走以下程序: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材料;2、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正式接收你的申请,即是否定性为诉讼案件;3、法院将为你安排庭审时间,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法庭辩论和审理;4、最后,法院会发布关于允许离婚或不予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