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犯下毒品交易罪且
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0万元者,是否能够获得
缓刑处理,这取决于相关人员行为切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
缓刑适用的具体条款。
换句话说,只有在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文规定的所有
缓刑适用条件时,才能给予缓刑判决。
特别是针对被判定为
拘留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
犯罪行为本身应属轻度范围,其次,罪犯应有显而易见的悔过自新之意;
再次,罪犯不能再有重新
犯罪的可能性;
最后,宣告缓刑应对其所在社区不产生任何负面的重大影响。
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宣布缓缓to
刑罚,当然,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也可以同时限制罪犯在
缓刑考验期间不能进行特定的活动,不得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或者场所,也不可与某些特定的人士接触。
需要注意的是,被宣布缓刑的罪犯若被判有
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然需
强制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