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涉嫌存在欺诈行为,通常将面临拘留,但拘留期一般不会超过14天;
然而,针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结成团伙行骗等情节严重者,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当公安机关对自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员进行拘留时,应在拘留结束后三日内提出申请,交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可延长一至四天。
此外,倘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成团伙行骗等情节恶劣者,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处理刑事案件的规定,逮捕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有证据能够证实确实发生了犯罪事件;
(2)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些犯罪事实乃是由犯罪嫌疑人所为;
(3)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通过核实确认无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