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属的角色是受到限制的,只能借助律师这一工具争取阅览相关卷宗。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具体情况必须按照实际情况来分析,原则上来说,家属可以对案件情况有所了解,然而不得与被拘留者见面或者阅览相关证据卷宗,但若您身处于辩护人的角色,便有了接触案件细节的机会,你能阅读、摘录甚至复印有关案件的所有资料。
除此之外,得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其他辩护人同样享有查阅、摘抄及复制这些材料的权利。
如您对相关情况仍然感到困惑,我建议您聘请一位专业律师以进行辩护工作。
在案件已经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律师可获得阅卷的权利,从而使他们能够对整个案件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侦查期内,家属是没有权利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甚至会见被拘留的罪犯的。
另一方面,被交代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而律师则因此得以有权会见当事人,了解指控的罪行以及整个案件的真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