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及的劳动意外伤害处理的具体事项,在此为您详细解释如下:
首先,关于工伤事故处理的时间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处理工伤事故决不能拖泥带水,而应该在严格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对于一些较为复杂或者特殊的案件,即使有困难需要进行调查,最长也不能超出半年之久。
同时,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公开,所有涉及到工伤事故的结案和处理结论都应当得到及时且准确无误的公布。
其次,关于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基本原则,我们在此做一些简要介绍。
(1)企业应当对事故认真、严谨地进行调查和深度剖析,找到事故的根本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以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迅速落实执行。
(2)针对事故严重程度较轻或者性质恶劣但规模较小的情形,企业应在事故发生的次日起两天之内完成责任追究、原因查明以及防范措施探讨等事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建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