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参与斗殴的情节在刑罚标准内属于轻微范畴,且经过公安机关有效调解后达成双方共识,那么有关部门将考虑不施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然而,如若参与斗殴的行径触犯了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话,对参与斗殴者或采取故意方式对他人身体进行攻击的涉事方,将面临予以五至十个工作日的拘留以及200到500元不等的罚金;
情节相较平淡者,将会给予五个工作日以内的拘留或者适用于个人财产的500元以下的罚金处罚。
另外,如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十至十五个工作日的拘留,并同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经济罚款:
涉及群体性斗殴事件的;
对手为残疾人、孕妇、未满十四周岁儿童及年满六十周岁老人的;
多次参与斗殴造成负面影响或者单次对众多人实施暴力袭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