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向司法机关递交诉状的方式依法主张离婚宣告权,同时恳请法庭裁决对无辜受害方予以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补偿。
众所周知,婚姻中的背叛行为是被视为法定的感情伤害程度愈深的一个重要变现,无过失的一方有权依据法律向法庭提出离婚诉求,并请求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时通常更倾向于支持离婚诉求,而且有婚姻出轨行为的那一方通常被认定为责任方,在实际裁判过程中,对无过失方往往会给予一定的额外照拂;
同时,处在无过失地位的一方也具有获得有负责任方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的权利。
因此,如果您的配偶出现了此类行为,您完全有权利依照法律诉诸离婚并要求对方给予必要的补偿。
在夫妻两人达成约定分割现有共同财产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法庭必须依据具体财产状况,结合对孩子的关爱、维护女性权益以及尊重无错方这些角度来做出公正的审判。
法院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遵循的共有原则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
也就是说,在对待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上,夫妻双方都拥有同等的权利行使支配和产权。
在两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双方都拥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权和处置权的执行;
而在离婚情况下,双方也有权利共享财产的分配。
(2)维护儿童、女性权益原则;
具体来说,就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区分和分配时,首先应优先考虑子女(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利益,保证他们在父母离婚之后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所需的物质要求得到保障。
(3)尊重无辜受害方的原则;
一如我们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离婚,采取的是“破裂”标准来进行法规制定,只要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不论其成因如何,都可以申请获得离婚批准。
(4)维护当事人生产及生活正常运作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