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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3-15 14:10:00 已帮助23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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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之一,其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从业者运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并且只要涉及数额较大的行为皆可以被认定为此罪名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求,共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罪责自负原则。
这意味着本罪的主要施害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其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其次,本罪的主要客体是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拥有的财产所有权。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单位拥有的权益,无论是钱财还是实物资产,都在此例之中。
再次,本罪的主要客观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数额达到一定额度。
最后,主体情况必须是特定的,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职务活动的人才符合该要求。
在主观意识方面,本罪的成立需以行为人为为之的直接故意为依据,且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意图。
换言之,行为人必须有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企图夺取原本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这对定罪至关重要。
好在此种行为并非以实际占据财产为前提,即使行为人尚未实际控制或行使相关权利也不可改变犯罪的定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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